香港經營餐廳的整體法規
在香港開餐廳須符合食環署、屋宇署、消防處及機電署等多個部門的法例要求。以下為開業前須知的整體規管框架。
主要發牌及規管部門
- 食物環境衞生署(食環署):發牌部門,委派個案經理統籌其他部門,審核圖則、牌照文件,並到現場視察衛生方面的要求。
- 屋宇署:牌照小組負責樓宇結構安全、耐火結構、逃生途徑及違例建築工程等。
- 消防處:牌照及審批組負責消防裝置,通風系統組負責通風系統的規定。
- 機電工程署:煤氣及石油氣裝置,須由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處理。
- 其他部門:環保署、勞工處、城規會(規劃署)及地政總署,視乎個別情況而定。
各部門的分工及審核重點,可參考我們的文章:飲食業牌照的 主要發牌相關部門、飲食業牌照 發牌程序+發牌時間。
官方資料
本網站內容僅供一般參考,並不構成專業意見,亦不能取代食環署、屋宇署、消防處及其他政府部門的規定及最終審批。個別個案的實際要求,請向專業人士查詢,並以相關部門的最終審批為準。
